问答丨事故易处理,想说“爱你”也容易!
2016年5月9日,赤峰市事故易处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在中心城区运行,6月底将在全市铺开。蜀黍前几天写了一个事故易处理的简单教程:今儿起,赤峰街轻微交通事故酱紫处理,老省事儿啦!,但是大家对于这个新玩意儿肯定还有一些疑问,近日城区122接警员在推荐轻微事故车主们使用事故易处理的时候,经常遇到报警人这样的担心和要求:
“我不用我车的保险!事故也不是我的责任,用了明年保险上浮,谁来给我交保险费?”(协商不一致)
“我不会用这个易处理,你让交警出警来现场指导进行易处理,这们我们才放心吧。”(当事人不会用)
“我就是不用这个易处理,我们处理不了!这都要打起来了,我们协商处理不了。”(当事人不会用+协商不一致)
“我们责任不清,你还是让交警出现场吧。”(协商不一致)
“对方的情况我不清楚,也不知道他有没有保险、车牌是否是真的、喝没喝酒,还是你们交警来现场看看吧。”(担心对方弄虚作假)
下面蜀黍就将这些问题逐一解答,让您放心的使用事故易处理~
No.01
不会用快撤理赔的那个系统怎么办?
如果事故情况符合快处快赔规定条件,当事人可以采取自行协商的方式处理。
具体程序如下:
01)发生事故后,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按要求设置好警示标志。
02)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或录像固定现场证据,迅速撤离现场(如手机不能拍照,可以向执勤交警寻求帮助进行事故易处理)。
03)双方在24小时内(快处快赔服务站工作时段内)共同到就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站协商责任并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
No.02
在微信上提交完相关信息,也收到通知审核通过了,然后呢?
然后,双方当事人需要共同商定在24小时内到红山区桥北利丰汽车快处快赔服务站处理,服务站内有驻站民警(负责事故车辆的痕迹比对和事故的定责、调解)以及驻站保险公司人员,并有前台服务人员提供咨询协助。
No.03
如果最后没能协商一致怎么办?
此时驻站民警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当事人对责任有异议无法自行协商一致的或保险公司认为需要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的,由驻站民警审查相关证据进行定责并制作简易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快处快赔服务站保险公司人员进行定损理赔。
No.04
已经协商好了,可是对方就是不去服务站处理怎么办啊?
对于采用快处快赔业务办理后不按规定到快处快赔服务站进一步处理的事故案件,由受理案件的驻站民警按事故发生的辖区通知属地交管大队处理,并提供案件信息及证据。
No.05
警察也不在,俩人要是弄虚作假怎么办啊?
简单说,这种情况是肯定要处罚的。对于快处快赔案件任何一方当事人弄虚作假、使用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配合另一方当事人造假,致使事故相关的真实证据灭失而无法定责、理赔的,由行为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有触犯法律的情形,一经发现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已经拍了照也进行了事故易处理但就是不走的,警察蜀黍有办法吗?
还真有,对符合快处快赔条件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已经采取自行拍照或事故易处理的方式进行了处理,但拒绝撤离现场的,交警要采取强制措施将事故车辆拖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完成事故定损、定责之后一定要在利丰修车吗?
当然不用,事故当事人到快处快赔服务站完成事故定责、定损后,有权自主选择修理厂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指定事故车辆修理场所。
不仅仅是修车,如需拆解定损并产生费用的,服务站工作人员应事先予以明确告知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当事人不愿意在快处快赔服务站定损的,可以自行与保险公司协商。
保险公司要是要求保留现场等他们来,那到底要不要继续使用易处理呢?
适用快处快赔业务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可在撤离事故现场后,在保险公司规定时间内尽快报案,保险公司不得再要求当事人等待保险勘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当事人保留现场、恢复现场。对经审核符合快处快赔条件且属于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案件,保险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赔付。
以上解读均出自《赤峰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试行)》,都是硬规定哦,大家这回放心了吧~
最后,找不着快处快赔服务站的看过来↓↓
事故易处理全区统一服务电话:
0471-6651122
赤峰市快处快赔服务站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桥北大街188号 -
赤峰利丰汽车行
长按文末↓↓二维码,关注赤峰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fsgaj),点击底部菜单栏“便民服务”—“事故易处理”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so easy~~
原创手打,公众号转载务必保持全文原貌。
编辑/王学波 审核/赵云龙
-END-